編者:陳妍茵
2020-03-30(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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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10028 |
| 來源 | 大紀元時報 Epoch Times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hkepochfans/videos/426477944736877/?v=426477944736877&external_log_id=2806f22f57c833d |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20 |
| 警察行徑 | Violating the guidelines and principles on the use of force、Treating citizens rudely |
At the night 20th October, in Mongkok, Kowloon, Police pepper sprayed unarmed civilians. They also threw and shot Teargas directly at group of civilians and reporters at close distance without prior warning.
最後更新:2020-03-30
濫權紀錄
(a)(b)約凌晨一時,防暴警察於黃大仙使用強光照射記者。其後警方突然向記者群發射催淚彈,而當時現場並沒有任何示威者,在混亂中更有警員向記者噴胡椒噴霧。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這亦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 ...
濫權紀錄
片中有警員發射胡椒球並射中行人天橋玻璃。速龍小隊隊員在市民沒有攻擊/威脅動作下, 未有事先舉旗警示,連接向新港城三期至四期天橋上的普通市民發射胡椒彈 / 催淚彈。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妨礙記者採訪:影片開首 15 秒,可見持盾警員突然推撞不少身穿反光衣的記者,直至有社工大叫「記者記者」才稍為收斂。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這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