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
| 事件編號 | 201906018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Sweet Fish |
| 網絡連結 | https://youtu.be/nXDVdqNv8Gc |
| 日期及時間 | 6月22日 凌晨 |
| 地點 | 上環永樂街 |
| 警察行徑 | 違反查問可疑人物的正當法律程序 |
自稱「沙展22」的警員以極粗劣態度執行職務。影片中的律師僅向被搜身的女市民提供基本法律意見(如指出其有保持沉默緘默之權利),並未妨礙警員工作,卻被警員喝罵及不斷阻撓。一般市民未有被搜身或被警員截查經驗,律師向影片中女市民提供一些法律資訊,此舉合理。
警員無論對律師或女市民都態度惡劣,工作態度嚴重影響警隊服務質素,亦有損警員執法時應有的專業形象。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a)(b)約凌晨一時,防暴警察於黃大仙使用強光照射記者。其後警方突然向記者群發射催淚彈,而當時現場並沒有任何示威者,在混亂中更有警員向記者噴胡椒噴霧。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這亦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 ...
濫權紀錄
從影片可見,警員以警棍追打數位未有還手、正向後撤退之女示威者,其中黑衣女示威者被多次擊打背部,白衣女示威者手臂被擊中。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在2019年9月29日,大批防暴警察傍晚在銅鑼灣及灣仔一帶進行驅散行動。 在灣仔修頓球場附近,防暴警員截查兩名黑衣女子,並喝斥二人不可使用手機,一名女警一度欲搶去其中一人的手機,喝令二人關機。 本台攝影助理拍攝過程,並追問警員有何權力要求被捕者關手機,隨即遭警員推撞,並被質問是否想「妨礙司法公正」,期間本台攝影助理被警棍打中手部,手指紅腫及一度難以伸直。 香港電台發言人表示,今晚本台攝影助理在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