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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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7006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Campus TV, HKUSU 香港大學學生會校園電視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279926822076021/posts/2330670607001622?s=759085569&v=e&sfns=mo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7-07 22:52 |
| 地點 | 旺角山東街、彌敦道交界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警方於山東街、彌敦道交界使用警棍,有人被擊中頭部流血。影片能清楚展示有人頭部受傷,用警棍擊中示威者的頭部可以造成致命傷害。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警方在九龍旺角清場期間,於行人路上驅趕一名普通裝束(非示威裝束)少女,期間少女向男性防暴警察說「不要碰我」,一名防暴警察即對著少女臉部施以胡椒噴霧。
濫權紀錄
一名婆婆在九龍旺角被催淚彈射中腳部並大量流血。
濫權紀錄
(a)(b)防暴警察對採訪記者極不友善,多次惡言呼喝記者,表示不要阻礙警察執行職務(「唔好阻住我地做野」)阻擋拍攝鏡頭,而且企圖驅趕記者離開現場。這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