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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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7024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潘小濤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3292236184123508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7-14 23:00 |
| 地點 | 沙田新城市廣場內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示威者隨大隊緩緩撤退時,手中並無武器亦無作出抵抗,但警察對民眾施以胡椒噴霧,甚至以警棍擊打示威者的四肢和身軀。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影片0至30秒可見警方同一時間發放四至五枚催淚彈,驅散路障後的示威者。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濫權紀錄
九龍旺角聯合廣場附近,防暴警察衝入休憩區揮動警棍打市民(包括長者)並擊中現場一位社工頭部。及後另一名社工在旺角等待救護車到場處理被防暴警察打傷頭部之社工時,在與防暴警察理論期間,卻遭警員突然近距離噴射胡椒噴霧。
濫權紀錄
在影片02:04 - 02:38間,可見示威者撤退時仍遭警員以警棍毆打,並於片段03:19 - 03:26及04:12時暴力對待市民。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