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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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8007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cityusuedb/videos/701707680274434/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3 |
| 地點 | 尖沙咀警署外 |
| 警察行徑 | 妨礙記者採訪;對立法會議員不禮貌 |
許智峯議員嘗試與警方交涉,但警方表示他現時正參與非法集結,並強行搶去其揚聲器。33、44秒用強光照記者,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一男子站在天橋上拍攝期間,遭布袋彈(或橡膠子彈)射向大腿,幸好褲袋的電話擋了彈才免於受傷。當時該男子並無攻擊或威脅警察,可見警方開槍前,並沒有按照指引。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濫權紀錄
以下為相關新聞節錄:【915港島遊行】1830 防暴警於灣仔A出口衝向玩具街,混亂間有一名男子被防暴警追捕,拘捕期間防暴警將男子的面部磨向石屎地,圖中可見男子面部嚴重擦傷,面部亦大量出血。
濫權紀錄
防暴警察在面具和盾牌上貼了反光物料,無法看清其面容,亦沒有配戴委任證。這有機會違反《警察通例》(20-14)各項中,市民提出要求,至少有一名軍裝警務人員應出示委任證,才可執行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