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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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8053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FTVV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FTVV612/videos/467910884047657/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4晚 |
| 地點 | 銅鑼灣告士打道、波斯富街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妨礙記者採訪 |
警察對沒有推進的示威者、記者發放催淚彈,過份使用武力,未依足程序開槍、催淚彈,並阻撓記者採訪,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亦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在影片可見短時間内發射超過20枚催淚彈,45分鐘射至少60催淚彈: 13秒警察對沒有衝擊和推進的示威者發放催淚彈,25秒警察對記者和途人施放催淚彈,1分01秒撤退期間繼續放催淚彈,1分26秒向記者施放催淚彈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警方進入雅景臺私人屋苑,未有展示有效的搜查令或相關文件下,擅闖私人屋苑搜捕,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44-04),警務人員如未獲得合法授權或擁有人╱佔用人的同意,不得進入任何處所搜查。當居民提出反對,警方對市民粗言穢語及恐嚇市民,一名住戶表示並未有任何肢體接觸下,警方恐嚇他干犯襲警罪名,一名白衫警員在住宿大樓的大門內與市民推撞,門外另有多名警員推拉大門警察推開居民,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 ...
濫權紀錄
過份使用武力,絕食者被箍頸,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片段0:02可見,警員從水平角度射出催淚彈。片段0:12可見,催淚彈在記者身旁爆開。水平角度射出催淚彈或可致命,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而針對記者發射催淚彈,亦有可能構成妨礙記者採訪。根據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