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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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8063 |
| 證據類型 | 報導 |
| 來源 | 香港恒生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 Editorial Board,HSUSU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hsusueb/posts/2195176010604712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5凌晨 |
| 地點 | 黃大仙 |
| 警察行徑 | 妨礙記者採訪 |
以強光阻撓記者採訪,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 - 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警員向市民挑釁,並稱市民為「曱甴」(蟑螂),言行極具侮辱性而且極不尊重。
濫權紀錄
一名速龍警員的警棍疑似裝上鐵環或膠帶類物,以揮動時增加殺傷力。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在2019年10月1日16:55,一名急救員被警員拘捕並以武力鎮壓在地,左手手臂被防暴警向後拗。On 1st October, 2019 16:55 A first aider was arrested by police officers and forced to suppress the ground, his left arm was forcefully tilted back by 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