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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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8066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理大學生報編委會 hkpusu PressCom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hkpusupresscom/videos/2971569632914091/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5凌晨 |
| 地點 | 黃大仙睦鄰街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過份使用武力,未有舉旗的情況下施放催淚彈,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警員在隱蔽地方及無舉旗情下向示威者發射催淚彈,這亦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濫權紀錄
In Sham Shui Po, Kowloon, Hong Kong Police intentionally shot water cannon at group of reporters for twice without any prior warning when there was no protester around.
濫權紀錄
在2019年9月3日,有人包圍旺角警署,警方多次發射布袋彈驅散,有人懷疑被擊中受傷。另外一名男子在太子港鐵站被六名警員制服,頭部受傷送廣華醫院,現時情況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