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
| 事件編號 | 201908128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a) 香港電台|(b) Symedialab 新傳網 |
| 網絡連結 | (a) https://www.facebook.com/RTHKVNEWS/posts/2716632825111423?sfnsw=cl|(b) https://www.facebook.com/symlhk/videos/923827757971680/?v=923827757971680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6晚 |
| 地點 | 深水埗長沙灣道/黃大仙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拘捕原則 |
片段可見幾名警員向前衝,其中一名警員將區議員黃學禮拉倒在地,另一名警員則用警棍打向黃學禮的腿部。其後亦從片段可見,警員多番推開意欲拍攝拘捕過程的記者,並稱「俾警察做嘢嘅空間!」。黃學禮其後向在場人士解釋他「被控襲警」,又稱他在現場的目的為「執行觀察的職報」,期間有警員對他諷刺「區議員大哂嘅?唔洗守法嘅?」,又有另一位警員指他「參與暴動」。根據《警察條例》第50(1)條,警員須「合理地懷疑」有關人士干犯了某罪行才可拘捕他,而法律中的「合理懷疑」,是具有主觀和客觀標準,即除了警員須確實地懷疑有關人士干犯該罪行外,更重要的是,該懷疑必須得到客觀的合理理由支持,貿然指控黃學禮「襲警」及「暴動」,是有違反該例的嫌疑。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在2019年9月29日16:50左右,在灣仔告士打道行人天橋上採訪的一名香港印尼語媒體女記者右眼中彈。現場急救員替她包上紗布,懷疑她是被布袋彈射中。天橋上當時有示威者和記者。救護車 約17:10到場,受傷記者神智清醒,表示右眼很痛。 現場消息,當時警察是從天橋撤退落地面,被示威者追上,警方有點慌亂,在撤退落地面途中(或到達地面後) 向天橋上的記者和示威者方向開了至少一槍,懷疑這位記者當時中槍。 這 ...
濫權紀錄
以下為相關新聞節錄:【大埔現場】防暴警察晚上進入大埔墟站清場,期間制服多名在站內的人,有青年被警員用警棍圍毆倒地,頭部附近位置大量出血。 相關報道:https://bit.ly/2m5lrEF 圖片來源:眾新聞
濫權紀錄
0:00-0:06 秒中,以水平方式發射催淚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0:00-0:10秒,有警員以閃光照射記者及其攝影鏡頭,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