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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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8148 |
| 來源 | 有線新聞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icablenews/videos/2318673321583884/?v=2318673321583884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11 |
| 警察行徑 | 濫用武力 |
新聞節錄:【尖沙咀衝突中女子眼球爆裂 警方承認曾開布袋彈槍】
昨晚在尖沙咀警署外,衝突中一名女子右眼球爆裂,有機會永久失明。警方承認曾經在現場開布袋彈槍,但未能確定女子受傷與警方有關。
最後更新:2019-11-12
濫權紀錄
片中警員以催淚彈發射向記者方向,並者指罵記者,部份警察並無出示委任證,並以反光紙蒙面。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 - 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刻意不出示委任證,這有機會違反《警察通例》(20-14)各項中,市民提出要求,至少有一名軍裝警務人員應出示委 ...
濫權紀錄
3分37秒至3分53秒警察用強光照向米報記者鏡頭,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a)(b)(c)片中00:45秒,警方從高處(警署更亭)發射催淚彈。1:22秒,以閃光照射向在場記者。3:35秒,拖行被捕示威者。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這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 - 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