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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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9002 |
| 來源 | 蘋果日報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625596927967178&id=105259197447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9-02 |
| 警察行徑 | 阻礙記者採訪 |
以上片段顯示警員曾經在2019年9月2日阻礙記者採訪。
最後更新:2019-11-12
濫權紀錄
向著酒店住客舉槍,威脅住客不要再站在窗邊看熱鬧,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片中0:04-0:06 秒,有警員從高處發射催淚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濫權紀錄
(a)(b)片段的初段可見一名軍裝警員,他所穿的制服背心胸前小袋只有黃色卡紙一張,並無放入警務人員的委任證明確展示其身份。其後,另一位便衣警員受市民質疑時,大呼「警察執行職務時是無需出示委任證的」。這說法涉嫌違反《警察通例》(20-14)中指出,便衣人員不論是否當值,在與巿民接觸和行使警察權力時,必須表明身分及出示委任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