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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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9023 |
| 來源 | 香港大學學生會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464684806933534&id=279926822076021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9-22 |
| 警察行徑 | 濫用武力 |
在2019年9月22日,警察向一男子臉部揮拳後將其制服 警察拘捕一名男子,警員制服該男子時向他臉部揮拳,又近距離噴射胡椒噴霧。
最後更新:2019-11-12
濫權紀錄
許智峯議員嘗試與警方交涉,但警方表示他現時正參與非法集結,並強行搶去其揚聲器。33、44秒用強光照記者,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在2019年9月1日,警員在機場接機大堂廁所外盤問3名女子,其中一人痛哭。(拍攝:艾博瑜。剪接:鮑錦瑤) 詳細報道見:link.mingpao.com/59998.htm
濫權紀錄
過份使用武力,未有舉旗的情況下施放催淚彈,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