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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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9033 |
| 來源 | Next Magazine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359747264189213&id=121625551334730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9-29 |
| 警察行徑 | 濫用武力 |
有時,現實比電影情節更荒謬、更可怕。
最後更新:2019-11-12
濫權紀錄
從影片可見,當譚文豪議員向警員(已被警司口頭證實為警員)詢問其名字、委任證、警員編號,該警員均拒絕回答。此外,影片中的警員,除了警司一人,均沒有展示其委任證。這說法涉嫌違反《警察通例》(20-14)中指出,便衣人員不論是否當值,在與巿民接觸和行使警察權力時,必須表明身分及出示委任證。
濫權紀錄
防暴警察以長盾推撞記者並用閃光阻撓記者拍攝。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片中警方水馬後向示威者防線發射催淚彈,疑似沒有舉旗作出警告。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