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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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9034 |
| 來源 | 立場新聞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487274581358147&id=710476795704610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9-29 |
| 警察行徑 | 濫用武力 |
2019年9月29日,在修頓球場對出一段軒尼詩道,有速龍小隊成員突然截查一名黑衣市民,命令他伏在地上,並將其手臂屈至背後,被截查人狀甚痛苦。 速龍小隊成員要求男子出示身份證,搜查其背包,並命令圍觀人士離開。該名男子被截查後獲放行。
最後更新:2019-11-12
濫權紀錄
示威者被制服後仍被速龍小隊成員以警棍扑頭,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反蒙面法大遊行後,幾個全副武裝警察在港島區中環皇后像廣場附近持棍衝前壓倒帶口罩的過路行人。
濫權紀錄
在影片36至50秒可見毆打市民,2分02秒開始防暴隊員多次用盾牌推撞在前面背向警察行走的市民,然後把他拉扯進防線之內。在市民並沒有衝擊之下,警員自身衝向市民進行拘捕,並以暴力對待。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在影片53秒用強光照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