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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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10004 |
| 來源 | 蘋果日報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511810736046894&id=105259197447 |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01 |
| 警察行徑 | 濫用武力,阻礙記者採訪 |
在2019年10月1日,當記者上前詢問傷者名字時,有一名躲於彌敦道中間花槽的持槍蒙面速龍警員,突然向兩名記者開冷槍,總共朝記者上半身連開3至4槍,幸記者及時伏下閃避,未有中彈。
最後更新:2019-11-12
濫權紀錄
片中的0:04-0:06,警方未舉黑旗下以水平角度向地面市民發射催淚彈。這亦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濫權紀錄
在2019年10月2日00:15,有警察在大圍無理推跌市民。
濫權紀錄
片中可見,警員兩次發射布袋彈(或橡膠子彈)時(影片0分30秒及0分45秒),馬路上並無任何人以及示威者,行人路上只有三名穿黃背心的記者,而三名記者並無阻礙警員工作,亦沒有衝擊警方的防線。警員兩次開槍,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