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20-03-30(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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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10041 |
| 來源 | 蘋果日報 Apple Daily |
| 網絡連結 | https://youtu.be/fa7IjTpvXmU |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30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阻撓記者採訪、粗暴對待市民 |
大批防暴警察進入新界屯門私人樓宇兆軒苑逸生閣大堂,多名市民被勒令在大堂位置一字排開,雙手抱頭跪地面向牆壁近半小時,期間警員不准記者入來,並向在場人仕問話、搜身及檢查隨身物品,更有警員辱罵在場人仕,其後帶走數人。
最後更新:2020-03-30
濫權紀錄
Tear bomb was shot into a pharmacy on Nathan Road, nearby Dundas Street, Mongkok, Kowloon. Then First Aider rushed to save the injured people inside the pharmacy.
濫權紀錄
片中警方以水平方式射催淚彈,開槍前未把警告旗舉好。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濫權紀錄
片段可見幾名警員向前衝,其中一名警員將區議員黃學禮拉倒在地,另一名警員則用警棍打向黃學禮的腿部。其後亦從片段可見,警員多番推開意欲拍攝拘捕過程的記者,並稱「俾警察做嘢嘅空間!」。黃學禮其後向在場人士解釋他「被控襲警」,又稱他在現場的目的為「執行觀察的職報」,期間有警員對他諷刺「區議員大哂嘅?唔洗守法嘅?」,又有另一位警員指他「參與暴動」。根據《警察條例》第50(1)條,警員須「合理地懷疑」有關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