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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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8050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眾新聞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2464119077166412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4晚 |
| 地點 | 銅鑼灣告士打道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過份使用武力,未依足程序開槍、催淚彈:防暴警察在影片20秒至48秒射出催淚彈,在鏡頭中,未見示威者的出現攻擊警方或衝擊警方防線的行為,可是警方沒有停止使用武力,還在短短28秒內起碼射出十發催淚彈,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新聞節錄:【尖沙咀衝突中女子眼球爆裂 警方承認曾開布袋彈槍】昨晚在尖沙咀警署外,衝突中一名女子右眼球爆裂,有機會永久失明。警方承認曾經在現場開布袋彈槍,但未能確定女子受傷與警方有關。
濫權紀錄
影片的0:00-0:12秒,警員以閃光阻撓記者拍攝,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 - 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影片0至55秒可見立會議員許智峯希望警方給予時間,讓示威者撤離,警方指罵許智峯遮擋視線,命令許智峯需返回行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