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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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8094 |
| 證據類型 | 報導 |
| 來源 | 明報即時新聞 |
| 網絡連結 |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8%81%9e/article/20190805/s00001/1564986778767/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5午 |
| 地點 | 深水埗旺角警署外 |
| 警察行徑 | 阻撓記者採訪 |
片中警員涉嫌阻撓記者採訪,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警員以強光及閃光照向記者,記者表明身份後,有一名警員大聲呼喝記者,並聲稱:「你行埋一邊咪唔會照到你囉!我哋做緊嘢丫嘛。你阻住我哋睇緊啲人呀。」然而從片段所見,記者站在的位置是在警察防線的斜前方,而非正前方,相信並不構成對警方行動的阻礙。這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片段可見幾名警員向前衝,其中一名警員將區議員黃學禮拉倒在地,另一名警員則用警棍打向黃學禮的腿部。其後亦從片段可見,警員多番推開意欲拍攝拘捕過程的記者,並稱「俾警察做嘢嘅空間!」。黃學禮其後向在場人士解釋他「被控襲警」,又稱他在現場的目的為「執行觀察的職報」,期間有警員對他諷刺「區議員大哂嘅?唔洗守法嘅?」,又有另一位警員指他「參與暴動」。根據《警察條例》第50(1)條,警員須「合理地懷疑」有關人士 ...
濫權紀錄
阻撓記者採訪,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另外,拒絕在場急救人員協助被捕人士,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27-02-2),警務人員不得阻延受害人接受救治或由救護車送往醫院或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