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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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8156 |
| 來源 | 立場新聞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standnewshk/videos/880332272333030/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14 |
| 警察行徑 | 濫用武力 |
2019年8月14日示威當中,警方在晚上約 10 時開始在深水埗清場,多次發射催淚彈,即使街道幾無示威者聚集,警方也不斷發射,更射向有街坊途經、商店仍未關門的橫街。有讀者提供片段,顯示有催淚彈射進了位於福榮街桂林街交界的一家食肆。
最後更新:2019-11-12
濫權紀錄
在新界馬𩣑山,晚上一群防暴警察從警署衝出街上聲稱要驅趕示威者,期間擎槍指向附近樓宇之居民,以強光照射,亦有警員指罵市民。
濫權紀錄
在2019年9月29日尖沙咀一帶,一名男子指罵警察「垃圾」後,即被多名防暴警察上前制服,他被按在地上。之後該男子被帶上救護車,救護員替他治理。
濫權紀錄
警方在對示威者對峙期間在民居密集之地(如影片所示)施放催淚彈。從影片中市民陳述,至少有一發催淚彈直接擊中大廈外牆,亦有不少催淚煙波及民居,市民指即使緊閉門戶仍無法阻隔。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