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20-03-30(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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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10015 |
| 來源 | 無傳媒官方資料 No Official Source |
| 網絡連結 | https://youtu.be/KBSXPsZy3qs|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KLzygq2cI4 |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06 |
| 警察行徑 | Treating citizens rudely |
A police officer was accused of indecent assault on a woman in Cheung Sha Wan, Kowloon on 6th October.
最後更新:2020-03-30
濫權紀錄
在2019年10月1日下午兩時許,防暴警察在屯門大會堂平台驅散示威者期間,拖走一名女示威者,該名示威者已被制服,但仍被警員掌摑。《立場新聞》記者拍攝情況,被警員質疑「搶犯」。
濫權紀錄
警員向市民挑釁,並稱市民為「曱甴」(蟑螂),言行極具侮辱性而且極不尊重。
濫權紀錄
(a)(b)該名白衫市民被多名警察衝前把他按在地下,並在制伏過程中以兩隻手指插在其右眼。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